竣工驗收階段準予批準的條件
竣工驗收階段準予批準的條件:
1、涉及選址因素的 現場核對項目建設情況,按照前期審核要求進行施工。 2 、涉及日照因素的 現場核對項目建設情況,按照前期審核要求進行施工。
3 、涉及自然采光和通風因素的 現場核對項目建設情況,按照前期審核要求進行施工。
4、涉及生活飲用水因素的 1)涉及集中式供水因素的 (1)提供集中式供水單位竣工驗收衛生學評價報告,報告編制內容應真實可靠,引用評價依據、標準應適用準確,評價結論符合竣工驗收條件; (2)水源水水質、出廠水水質經檢測分別符合GB3838《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和GB5794《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要求; (3)檢測報告應由具有檢測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檢測點、檢測指標及檢測方法應符合相應標準要求; (4)前期衛生審核批件中的意見經現場審查得到落實; (5)集中式供水單位生產區周邊30米范圍內和廠區內衛生狀況符合要求,無對生活飲用水水質可能產生不良影響的污染源; (6)集中式供水單位使用的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持有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衛生許可批準文件; (7)生產布局是否合理,有害與無害能否分開,配套有更衣間、洗浴間、孕婦休息間、急救室等衛生設施; (8)水處理劑和消毒劑的投加和貯存間是否通風良好,防腐蝕、防潮,是否備有安全防范和事故的應急處理設施,并有防止二次污染的措施; (9)建立水質檢驗室,并配備與供水規模和水質檢驗要求相適應的檢驗人員和儀器設備。 2)涉及二次供水設施因素的 (1)二次供水設施經現場審核符合標準、規范要求; (2)二次供水設施設計中使用的過濾、軟化、凈化、消毒設備、防腐涂料,必須有省級以上(含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衛生許可批件; (3)二次供水設施供應的水質經檢測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要求; (4)二次供水水質檢測報告由取得中國計量認證的檢測單位出具,采樣、檢測、評價方法和標準應符合市衛生計生委《二次供水和管道直飲水系統竣工驗收水質衛生檢測工作指導意見》的要求;
5、涉及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因素的 1)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新、排風口位置、機房、冷卻塔位置、水處理消毒設施、空氣凈化消毒設施、風管系統經現場審核符合標準和規范要求。 2)提供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竣工驗收評價報告,評價結論符合竣工驗收條件。 3)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竣工驗收評價報告應包括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狀況、設備設置和布局、空氣凈化消毒裝置現場調查;冷卻水、冷凝水、新風、回風、風管的衛生檢測資料;評價結論和建議。 4)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冷卻水、冷凝水、新風、回風、風管的衛生檢測報告應經市衛生行政部門考核通過的由具有相應計量認證資質的單位出具,其采樣、檢測指標和方法應符合《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學評價規范》的要求。
6、涉及醫療機構放射性危害因素的 1)職業病(放射防護)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應由依法取得資質認證的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出具,并包含以下內容: ①建設項目及其試運行概況; ②評價的目的、依據、范圍和內容; ③建設項目生產過程中存在的放射性危害因素的種類、分布及其濃度或強度、危害程度; ④放射防護措施的實施情況,包括總平面布置、設備布局、建筑物衛生學要求、衛生工程防護設施、應急救援措施、個人防護設施、輔助衛生用室、職業衛生管理措施的落實情況; ⑤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效果評價; ⑥職業健康監護情況評價; ⑦評價結論和建議。 2)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應當真實、客觀,符合以下標準: ①應選用適合的、最新版的評價依據及標準; ②全面、規范、合理設置放射性危害因素評價測試點,同時評價報告應提供職業病危害因素評價測試點設置圖; ③應明確現場測試條件并選用合理的現場測試方法; ④應對放射防護設施的控制效果、應急救援設施、個人防護設施、衛生輔助設施和職業病防治管理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評價; 3)前期衛生審核批件中的意見經現場審核得到落實。 4)職業病(放射防護)危害控制效果評價中的放射危害因素種類、檢測方法、檢測地點和危害因素接觸人數、接觸時間、接觸程度、接觸方式經現場核對無誤。 5)設有有效的衛生防護設施,設有職業病危害因素的警示標識。 6)放射防護管理措施得到落實: ①設置或指定職業衛生機構,配備職業衛生專業人員,負責職業病防治工作; ②制定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 ③制定放射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④對勞動者上崗前的職業衛生知識和相應法律法規知識的培訓; ⑤勞動者上崗前的職業性健康檢查; ⑥職業衛生檔案和勞動者健康監護檔案; ⑦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及評價制度; ⑧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涉及傳染病防治平面布局因素的 1)涉及醫療機構的 (1)項目內職業病危害部分應符合本章節中涉及職業病危害因素部分的規定。 (2)施工設計衛生審核批件中的意見經現場審查得到落實。 (3)門急診用房、醫技、病房、手術室、供應室輔助設施等功能、布局符合相應標準、規范要求。 (4)傳染病門診、病原微生物實驗室、醫療廢物處理、污水處理等符合傳染病防治相應標準規范的要求。 2)涉及集中式供水單位的(1)提供集中式供水單位竣工驗收衛生學評價報告,報告編制內容應真實可靠,引用評價依據、標準應適用準確,評價結論符合竣工驗收條件; (2)水源水水質、出廠水水質經檢測分別符合GB3838《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和GB5794《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要求; (3)檢測報告應由具有檢測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檢測點、檢測指標及檢測方法應符合相應標準要求; (4)前期衛生審核批件中的意見經現場審查得到落實; (5)集中式供水單位生產區周邊30米范圍內和廠區內衛生狀況符合要求,無對生活飲用水水質可能產生不良影響的污染源; (6)集中式供水單位使用的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持有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衛生許可批準文件; (7)生產布局是否合理,有害與無害能否分開,配套有更衣間、洗浴間、孕婦休息間、急救室等衛生設施; (8)水處理劑和消毒劑的投加和貯存間是否通風良好,防腐蝕、防潮,是否備有安全防范和事故的應急處理設施,并有防止二次污染的措施; (9)建立水質檢驗室,并配備與供水規模和水質檢驗要求相適應的檢驗人員和儀器設備。 3)涉及二次供水設施因素的 (1)二次供水設施經現場審核符合標準、規范要求; (2)二次供水設施設計中使用的過濾、軟化、凈化、消毒設備、防腐涂料,必須有省級以上(含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衛生許可批件; (3)二次供水設施供應的水質經檢測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要求; (4)二次供水水質檢測報告由取得中國計量認證的檢測單位出具,采樣、檢測、評價方法和標準應符合市衛生計生委《二次供水和管道直飲水系統竣工驗收水質衛生檢測工作指導意見》的要求; 8、涉及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因素的 1)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新、排風口位置、機房、冷卻塔位置、水處理消毒設施、空氣凈化消毒設施、風管系統經現場審核符合標準和規范要求。 2)提供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竣工驗收評價報告,評價結論符合竣工驗收條件。 3)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竣工驗收評價報告應包括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狀況、設備設置和布局、空氣凈化消毒裝置現場調查;冷卻水、冷凝水、新風、回風、風管的衛生檢測資料;評價結論和建議。 4)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冷卻水、冷凝水、新風、回風、風管的衛生檢測報告應經市衛生行政部門考核通過的由具有相應計量認證資質的單位出具,其采樣、檢測指標和方法應符合《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學評價規范》的要求。 9、涉及醫療機構放射性危害因素的 1)職業病(放射防護)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應由依法取得資質認證的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出具,并包含以下內容: ①建設項目及其試運行概況; ②評價的目的、依據、范圍和內容; ③建設項目生產過程中存在的放射性危害因素的種類、分布及其濃度或強度、危害程度; ④放射防護措施的實施情況,包括總平面布置、設備布局、建筑物衛生學要求、衛生工程防護設施、應急救援措施、個人防護設施、輔助衛生用室、職業衛生管理措施的落實情況; ⑤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效果評價; ⑥職業健康監護情況評價; ⑦評價結論和建議。 2)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應當真實、客觀,符合以下標準: ①應選用適合的、最新版的評價依據及標準; ②全面、規范、合理設置放射性危害因素評價測試點,同時評價報告應提供職業病危害因素評價測試點設置圖; ③應明確現場測試條件并選用合理的現場測試方法; ④應對放射防護設施的控制效果、應急救援設施、個人防護設施、衛生輔助設施和職業病防治管理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評價; 3)前期衛生審核批件中的意見經現場審核得到落實。 4)職業病(放射防護)危害控制效果評價中的放射危害因素種類、檢測方法、檢測地點和危害因素接觸人數、接觸時間、接觸程度、接觸方式經現場核對無誤。 5)設有有效的衛生防護設施,設有職業病危害因素的警示標識。 6)放射防護管理措施得到落實: ①設置或指定職業衛生機構,配備職業衛生專業人員,負責職業病防治工作; ②制定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 ③制定放射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④對勞動者上崗前的職業衛生知識和相應法律法規知識的培訓; ⑤勞動者上崗前的職業性健康檢查; ⑥職業衛生檔案和勞動者健康監護檔案; ⑦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及評價制度; ⑧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0、涉及傳染病防治平面布局因素的 1)涉及醫療機構的 (1)項目內職業病危害部分應符合本章節中涉及職業病危害因素部分的規定。 (2)施工設計衛生審核批件中的意見經現場審查得到落實。 (3)門急診用房、醫技、病房、手術室、供應室輔助設施等功能、布局符合相應標準、規范要求。 (4)傳染病門診、病原微生物實驗室、醫療廢物處理、污水處理等符合傳染病防治相應標準規范的要求。

